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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青春擦亮法徽 —— 80后女法官耿媛媛的别样芳华

  发布时间:2021-03-12 14:43:32


十三年前,她还是个刚从校门走出的青涩学生,带着稚嫩与憧憬走进郑州高新区法院,经历10余年探索和历练,她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与对司法审判事业的热爱,书写着无悔青春画卷,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从审判员到刑庭副庭长,在这里,她留下了最美的芳华。

她就是郑州高新区法院刑庭副庭长耿媛媛,外表瘦弱,眼神清澈,如果更深入的了解她,你会发现,在多年刑事审判工作的历练和打磨中,使她讲起话来干脆利落,思维清晰,掷地有声,表面冷静威严,却又心思细腻,温情备至。

沉稳干练、明辨笃行是她的工作风格

“这几个被告人、受害人有争议案子,大家分工把难点疑点梳理出来,这周就排开庭。”耿媛媛向书记员一番交代后回到办公室,拿出笔记本,记录着已审结案件的情况。坚持做办案笔记,是她多年来养成的工作习惯,从每一起她办结案件中提炼总结经验,归纳同类型案件的特点及处理方法,有意识地记录新类型、有争议案例,10余年,她的工作笔记本已厚厚一摞,每一本翻开都工整有序,为以后的工作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刑事案件无小事,办的不仅是案件,也是别人的人生。”这是耿媛媛经常挂在嘴边的话,她总是以此鞭策自己,要求自己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作为刑庭副庭长,她所审理的案件里不乏新类型案件、“硬骨头”案件,有些案例,郑州之前并没有先例,面对这些情况,她就会大量翻阅相关的法律资料,参照其他地区法院的审判经验,并学习相关的行业知识,凭着这股韧劲儿,她解决了一起又一起疑难案件。

她办理的案件上诉率很低,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在法院工作的十余年,她先后荣获“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庭审能手”、“办案标兵”、“三八红旗手”、“个人三等功”、“郑州市公务员通报嘉奖”等各类荣誉表彰。

大案要案审理中勇敢担当不辱使命

面对繁重的审判工作任务,尤其是遇到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耿媛媛从不退缩,迎难而上。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作为刑庭副庭长的耿媛媛,深知肩上责任重大。由她作为主审法官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潘某某、刘某某、李某某等19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2013年以来,被告人潘某某为控制、垄断郑州地区的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行业,伙同刘某某、李某某等人以相关公司为依托,招揽大批社会闲散人员成立职业举报队,对郑州地区在建工地和排气道生产厂家以恶意举报、恐吓施压等方式进行滋扰。逼迫其加入潘某某等人成立的公司或组织,进而推广其要求或主导的排气道类型,从每个成员生产销售排气道所得利润中抽取提成。潘某某伙同刘某某、李某某等人依托河南某建材公司于2015年6月注册成立了“排气道协会”,该组织通过打砸排气道后恶意举报、滋扰等方式,迫使相关企业加入协会,同时对于会员承建的排气道工程没有使用指定产品、私自生产的,潘某某等人也安排人员进行恶意举报,持续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以潘某某为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该案案情复杂、证据庞杂、卷宗繁杂,如何全面查明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是办理该案的难点。为确保程序不出错、细节不遗漏,耿媛媛加班加点,认真查阅300余本卷宗,仔细做好每一个笔录,针对有争议的问题积极协调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召开庭前工作会议,固定争议焦点,解决程序性问题,确保不出现任何纰漏,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该案于2020年7月 7日公开开庭审理,8月7日进行公开宣判,由于庭前准备充分,措施得力,一审判决十分顺利,庭审及宣判过程也秩序井然。该案的审理有力打击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多家主流媒体进行了深入报道,得到了省、市相关部门领导高度赞扬。

未成年案件审判中的社会担当守护彩虹


耿媛媛除了审理普通刑事类案件,她还是一名少审法官,对于未成年犯罪,她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她认为,对于普通刑事案件而言,每一份判决都代表一次终结,但少审案件,每个案件都是一个新的起点。每当看到那些误入歧途的孩子,她都痛心不已。面对他们稚嫩的脸庞,她觉得自己不仅是一名法官,更是一位母亲,一种强烈的责任感充斥着她的内心,一定要帮这些迷途的孩子找回正确的人生方向。

她办的一起少审案件中,被告人王某犯罪时刚满17岁,读高中二年级,在学校被同学欺凌时,一时冲动,拿着刀子捅了被害人,经鉴定,被害人孙某所受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被告人和被害人本是同学,双方父母也都很熟。但是事情发生之后,被害人重伤住院,被告人王某被关在看守所,双方家庭都无法承受,几乎反目为仇。

耿媛媛考虑到王某正处于高考前的重要阶段,本着教育和挽救的目的,积极组织双方调解。第一次调解,双方大吵了起来,还差点大打出手,后经过耿媛媛多次调解,耐心、细致的劝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双方家长终于心平气和的坐了下来,最终成功促成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握手言和,孙某一家为王某出具了谅解书。

最终,案子以缓刑作结,面对刚从看守所出来的王某,耿媛媛语重心长的告诉他:“这次给你判了缓刑,一是因为你真诚悔罪,二是你的父母多方筹措赔偿了被害人并取得对方的谅解,你和你的家人都因为你的冲动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受害人也因为你的冲动受重伤,住了一个多月的医院,你一定吸取教训,暴力解决不了问题。回去后安心学习,备战高考。”王某含泪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回去后一定刻苦学习, 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高新区法院以此案例为原型,拍摄了反映校园欺凌普法微电影《守护彩虹》,电影中的女法官就是耿媛媛的真实写照,在各中小学放映后,深受欢迎,学生们在寓教于乐中接受了法制教育。该部微电影屡次获奖,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普遍好评。

对于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耿媛媛始终认为,帮教比审结更重要的,是如何挽救失足少年,如何减轻他们心理压力,帮助他们回归社会,都是少审法官应该思量的。

16岁本该是无忧无虑的花季,少年李某,父亲去世,母亲改嫁,生活上的变故给他带来内心极大的创伤,在外打工期间,由于一时贪念,盗窃了他人财物,触犯了法律。李某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偷盗罪提起公诉。案件到了耿媛媛这里,她考虑更多的是李某内心源于家庭爱的缺失,才是犯罪的根源。

通过询问,她了解到,李某从9岁开始,小学没毕业就在一个粉条厂打工,先后又在铝合金门厂、食品厂、砖厂、洗浴中心、理发店打工,期间母亲也很少和他联系。

2018年11月1日,李某刑满释放那天,没有家人去接他,看到在看守所门口等候已久的耿媛媛,问到:“法官,我妈不来接我吗?”耿媛媛抑制住心痛说“这不我来接你了吗,别怕。”李某的眼睛湿润了。出了看守所,耿媛媛给他买了一碗热腾腾的鸡蛋面,他大口大口地吃完了。耿媛媛打电话给他的母亲和哥哥,均无人接听。李某说以前在登封打工时有个老板对他不错,耿媛媛联系上了这个老板,跟这个老板讲明了情况,希望他暂时收留李某,让李某先在他那里工作。这个老板也是个好心人,同意了耿媛媛的建议。晚上将近9点钟,耿媛媛将李某送上了去登封的车,到登封已经快11点了,李某用老板的手机给耿媛媛回了个电话,说他已经到了登封,老板收留了他,让她放心,以后一定好好生活,重新做人。

“我犯了错,您不但不嫌弃我,还关心我,帮助我,我觉得您待我就像妈妈一样。”这是李某发来的短信,她知道,这些失足少年与正常孩子相比,更加渴望关爱!用爱去挽救,用情去感化,比一判了之更重要。

勤学善思、勤于笔耕 审判之余的思考者

繁忙的工作之余,耿媛媛勤钻研、善积累,先后撰写了多篇论文、案例分析。尤其她撰写的《轻伤害案件在诉讼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及司法建议》荣获河南省第十一届公检法司论文评比二等奖;撰写的论文《刑事速裁程序设置的建议—以H市基层法院速裁案件的审理实践为依据》一文荣获全国法院第27届学术论文三等奖、河南省法院系统第11届学术论文一等奖;写作案例《酒后乘坐出租车半路被司机“遗弃”,让司法审判做正能量的守护者》被省级、市级法院选作优秀典型案例公开发布 ,对此类案件的社会导向起了积极作用。

在这些成绩的背后,隐藏的却是一个母亲不为人知的辛酸。提到孩子,耿媛媛则充满了愧疚:“我陪伴他们的时间太少了,错过了他们的许多成长瞬间。”因为经常加班,有次儿子央求她:“妈妈,你辞职在家吧,让爸爸出去工作养家。”这是一个孩子的祈求,他在用自己的方式寻求着妈妈的陪伴。

“全家人都很支持我的工作,平时两个孩子都是由爷爷奶奶帮忙照料的,免去了我的后顾之忧,让我可以全身心投入工作。”作为一个母亲、妻子,她对孩子、对家确实有所亏欠,但是作为一名法官,她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入职时的铮铮誓言。 

和风细雨,润物无声,今年是她工作的第十三个年头,她用十余年的青春执着追求着对审判事业的热爱,那些平凡又充实的日子,写满她青春的誓言,演绎着她别样的芳华,她依然坚韧前行,用热爱与奉献,公平与正义,责任与担当擦亮了胸前的法徽。

责任编辑:殷领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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