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处异地的申请人张先生不用到法院办理领款手续,即收到了法院转账划付的执行案款。
2020年12月,因劳动争议纠纷,张先生向郑州高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郑州某技术公司,接到该案的执行法官谢天亮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未发现被执行企业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考虑到涉劳动报酬案件牵扯申请人切身利益,谢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及法务,向其说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并将被执行人郑州某技术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冻结向其施压。经多次沟通,被执行人郑州某技术公司将执行款22万余元汇入法院执行款账户,谢法官随即电话告知张先生该案已经执行到位,请尽快前来法院办理领款手续。
这可让张先生犯了难,他目前在太原工作,路途遥远不说,来回一趟的经济、精力成本增加,并耗时费力。考虑到申请人张先生这一情况,谢法官在心里暗自思量:能否不用来法院就能办理执行案款的领款手续呢?谢天亮决定通过线上远程确认和邮寄的方式为张先生办理领款手续,这样申请人便无需从异地前来法院办理。和张先生沟通后,在谢法官的指引下张先生进行线上远程操作,随后将相关签字材料邮寄至郑州高新区法院。
2021年1月8早上张先生收到银行发来的信息,一笔22万元的执行款已到他的账户,张先生向执行法官谢天亮发来了案款到账信息截图,确认收到了款项,并连连向法官表示感谢:“没想到不用到法院就可以办理领取执行款手续,非常便利地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使我足不出户就拿到执行款了,太感谢您了!”并称赞郑州高新区法院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该案顺利执结。
该案从承办法官受理到申请人收到执行款,仅用了15天时间,群众的诉请从无小事,郑州高新区法院进一步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增强为民意识,切实做到了让群众少跑腿,减轻当事人诉累,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真正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