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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关于拍摄微视频 《商都见证》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6 15:28:39


为参与“豫法杯”优秀新媒体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充分展示“法院+工商联”纠纷化解平台成果,我院拟拍摄微视频《商都见证》。按照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有关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采购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拍摄微视频《商都见证》通过法官、调解员、企业家、群众的视角,采用镜头分屏的拍摄手法,以企业经营纠纷调解和买房纠纷调解两个故事为主线,共同见证着商都之城的崭新篇章。微视频时长为6分,预算经费限价12万元

二、资质要求及所需材料  

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至8月18日

2、报名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正光路6号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办公楼6楼东

3、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18日下午6点

4、其它有关事项:报名时请携带法人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投标单位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投标人需在招标现场各自进行报价。

2、公司所提供的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印章,报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办公楼6楼东备案。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371-60606186      

 

                                               行政装备科

         2023年8月16日


责任编辑:刘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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