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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局事务中心文化墙升级改造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6 09:27:49


我院执行局事务中心接待室、执行立案大厅文化墙需进行升级改造,按照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有关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为执行局事务中心文化墙升级改造,对执行事务中心接待室、执行立案大厅文化墙升级改造,包含整体文化背景墙策划、空间设计、墙体整改安装、文化版面制作和楼宇发光字制作安装,预算费用约206800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2年度、2023年的社保缴纳证明(银行扣款回单或社保局开具的票据)及纳税证明(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或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发票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开始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9月28日

2、报名地址:郑州市正光路6号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6楼东

2、报名文件中应当明确公司名称、联系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人代理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3、联系人:赵老师

4、联系电话:0371-66677126

四、注意事项

公司所提供的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印章,报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办公楼6楼东备案。     

五、项目需求



 


    

     行政装备科

       2023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刘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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