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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审判管理规范化建设座谈会在高新区法院举行

发布时间:2011-11-29 09:27:23



全市法院审判管理规范化建设座谈会在高新区法院举行


全市法院审判管理规范化建设座谈会在高新区法院举行

11月29日上午,全市法院审判管理规范化建设座谈会在高新区法院召开。郑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保甫、中院各部门及全市十三家基层法院主管审判管理办公室的领导参加。座谈会的主题是针对审判管理工作,找不足,查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合理化建议。

座谈会由中院审管办副主任朱世鹏主持。高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水泉在致辞中表示,审判管理工作需要科学管理,创新机制,要更新旧的观念、旧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目的是提高工作质效,提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随后,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负责人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就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评查、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展开座谈。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比较集中地体现在:案件流程管理缺乏统一的标准、硬件设施不完备、缺少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建设存在资金困难、应用软件不统一、审判与审判管理脱节,缺乏一体化建设。同时,基层法院反映发回重申案件增多。针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与会人员纷纷建议:全市法院在审判流程管理上应该建立健全统一的制度措施;信息化建设上使用统一的软件;科学化管理,完善绩效考核标准,与省法院绩效考核对接。

李保甫副院长在最后总结中指出,本次座谈会是落实中院党组会精神,结合“大盘点、大调研”活动而举办。目的是找难点、找薄弱环节,便于今后更好的开展工作。审判管理工作是为领导决策和一线法官服务的,要处理好宏观与微观、隐形和现行、具体与自我的关系,强力推进审判流程管理和案件评查工作。要做到“四有”,一是有认识,认识要到位;二是有手段,制定的制度要得力,软、硬件要完善;三是有能力,做好协调、推进工作;四是有效果,对内做到提高质效,对外做到群众满意。在今后的工作中,中院各部门,各基层法院要相互支持,扎实开展工作,为审判工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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