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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法院与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社保案件诉前调解工作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12-03-13 16:31:56




    3月13日上午,郑州高新区法院与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涉保案件诉前调解工作会议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举行,会议成立了省内首个社保案件诉前调解室,并在当天调解了涉保案件13起。

  会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小红与河南省保监局副局长刘殿尧为涉保案件诉前调解室揭牌,郑州高新区法院院长郑水泉与保险行业协会会长周曙光签订《诉调对接工作合作协议》,标志着涉保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顺利启动。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小红称,社保案件诉前调解工作机制的形成,是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创新,也有助于缓解法院“案多人少”、“案结事不了”的现象,维护了法院、涉诉保险公司及当事人等多方的合法权益。

  河南省保监局副局长刘殿尧表示,诉调对接程序简单,只要当事人同意,就可以启动调解程序;且不收取双方当事人任何费用,大大降低了成本;调解期限一般不超过十个工作日,情况特殊的,最长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相对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处理时间大大缩短;另外,调解员都是来自保险公司法律、客服、理赔等部门工作人员,既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又有全面的保险法律知识,能够保证纠纷客观公正合理的解决。希望可以尽快在郑州市各区县法院推广诉调对接机制。

  郑州开发区法院自2003年成立,随着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的经济发展,在今年第一季度已立案3000多件,最多的一名审判员已收案370件,开庭时间已排到五月份。审判员超负荷工作严重,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结案时间,为解决案件多法官少的矛盾,该院成立了诉讼调解中心。就涉及保险公司案件而言,随着车辆的增加,交通事故日益增多,因为许多交通事故当事人人身受到伤害,相对于其他类型案件原告更希望及时得到赔偿。但该类型案件在诉前调解过程中却遇到了困难,为解决这一问题并建立一个长期解决机制,郑州高新区法院与省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召开涉保案件诉前调解工作会议,成立涉保案件诉前调解室,签订诉调对接协议。希望通过双方的合作,能够提高涉保案件诉前调解率,更好的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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