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中级法院开展的“一校一法官”活动精神,我院于2012年2月16日举行全院干警会议,宣布了《郑州高新区法院关于建立“一校一法官”制度的实施方案》。
根据统一部署,我院将选派一大批业务能力精、工作热情高、责任意识强的法官走进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在一个月内实现校校有法官,并将统一制作“进校法官联络牌”,标明法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公示于每所学校的显著位置,方便在校师生联系,实现“法官进校园活动”的制度化、常态化。
我院还具体规定了即将开展的活动的具体内容,针对所在学校的不同情况,为在校师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对校园内发生的各类纠纷,开展诉前矛盾化解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向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针对学校的周边环境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与社会各界形成合力,净化在校学生的成长环境。
“一校一法官”活动将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做出巨大贡献。通过法院及其他部门的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平安校园”的建设必定能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