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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法院建立保险诉讼案件诉调对接机制

  发布时间:2012-06-11 17:48:36


    为进一步提高保险纠纷和诉讼案件调解处理效果,减少保险诉讼案件的发生,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郑州高新区法院在保险业快速发展,保险纠纷和诉讼案件逐年增加的具体情况下,通过与河南省保险企业的沟通,建立了涉保案件诉调对接机制。通过几个月的运作,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近年来,河南省保险市场持续快速发展。截至2011年底,全省保险市场规模达到839.82亿元,全国排名第4位;赔款支出171.17亿元,同比增长13.97%;省级保险分公司(我省没有保险法人机构)56家,省市县各类保险分支机构达到5551家,保险从业人员达到近30万人,是全国保险机构数量、保险从业人员最多的省份之一,成为重要的区域性保险市场。

    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于2001年9月,是全省保险业的行业自律性组织,主管部门是河南保监局。基本职责为:自律与服务。重点发挥自律职能,促进市场公平,维护消费公正。目前共有会员单位73家,包括57家省级保险分公司和16家地市保险协会,工作人员 26 人,内设综合部、产险办、寿险办、电考中心、调解中心5个部门。

    为整合行业力量,提高保险纠纷处理水平,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2011年8月,在河南保监局的指导推动下,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了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处理中心,统一受理全省范围内的保险合同纠纷。

调解中心受理投诉后,首先于3日内转交被投诉保险公司进行调查处理,要求保险公司8个工作日反馈处理结果。投诉人若对保险公司处理结果认可,则予以结案。若投诉人对处理结果不认可,调解中心将在2日内告知其可以申请调解。投诉人同意调解并选取调解员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调解程序。调解纠纷一般应自受理立案20个工作日内完成,遇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限,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根据河南省上述保险行业的基本情况,2011年10月,郑州高新区法院与省协会保险行业对建立诉前调解机制进行探索,经过半年的摸索和总结,于2012年3月份正式签署诉调对接合作协议,挂牌成立涉保案件诉前调解室。

    基本运行模式是:法院建立涉保案件诉前调解室,由法院指定专人负责涉保案件诉调对接工作,定期汇集保险案件,集中时间开展调解。保险协会负责汇总保险机构联系人名单,协调保险机构参与调解。诉前调解可在法院诉前调解室进行,也可到案件量较大的公司进行实地巡回调解,也可委托省保险协会调解中心进行调解。保险公司不积极参加调解或者涉案保险机构属于郑州市外保险机构的,由省保险协会负责协调保险机构参与调解。双方定期对调解情况进行分析,省协会向保险公司进行通报。

    调解中心的建立,为当事人解决保险合同纠纷提供了一个新的途径,并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半年内收到案件500余件,调解成功率在80%以上,受到上级领导机关的充分肯定,得到新闻单位的多次宣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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