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先生:
我姓贺,是一马路的巡防队员,我们抓住一名小偷,偷了别人2000多块钱。由于他年龄太小,不满14岁,派出所也没法儿管他。这事该咋办?
郑州高新区法院安治林法官解答:不满14岁偷窃犯罪属于未成年人犯罪。按照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由此看来,这名小偷,偷了别人2000多块钱虽然构上犯罪数额,但由于年龄小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由公安机关查证该是否惯犯,如果是应收容教养,如果就一次,应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并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为此,你们可以再向派出所讲明这些情况,请求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