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新生在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保甫、中院审管办副主任朱世鹏的陪同下,到高新区法院检查“执法能力、效率、责任心”大检查活动和清理长期未结案件活动的开展、执行情况,并进行工作调研。
在汇报会上,王新生院长认真听取了高新区法院关于开展“执法能力、效率、责任心”大检查活动和清理长期未结案件活动的执行情况汇报,对高新区法院在大检查活动中排查出的10个案件和长期未结的5个案件逐案了解,详细询问了每个案件目前的进展情况和已经采取的措施。对高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靳四梅坚持每周一的党组例会通报案件审理、清理情况、涉诉信访案件进展情况的工作做法给予肯定。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保甫在听取汇报后,对高新区法院的工作提出进一步的要求:一是任务要完成。在法定期限内,对涉及活动的几类案件能结案的一定要结案;二是工作要创新。结合法院的实际情况,在管理运行机制上创新,对涉及程序的案件,要抓好节点的控制管理,要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立意要高远。发展是硬道理,维护稳定是硬任务,要认清形势,找好工作的着力点,扎实开展工作。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新生最后指出,省政法委开展的“执法能力、效率、责任心”大检查活动和法院系统开展的清理长期未结案件活动,对提升法院整体素质,树立法院良好的社会形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高新区法院在靳四梅院长的带领下,工作已初见成效,而且整个班子工作状态良好。他要求大家要认清当前大的形势,要勇于担当,分担责任。针对高新区法院当前面临的案件激增、审判人员少、监督体系不完善(高新区没有人大和政协)三大难题,王院长更是着力指出,一是要深化管理。管理的实质是服务,要进一步明确司法审判权、执行权与司法审判管理权的关系,进一步明确审判管理权是保证正确行使审判权、执行权的有力保障和必要手段。二是要完善制度。当前是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突出、案件激增,同时法律存在滞后性,这就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杜绝形式主义,防止“法呆子”和“玩法术”现象的出现。每位法官都要提高自身的修养和素质,尊重法律的立法精神,靠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来管理,化解社会矛盾。三是要加大主动监督意识。由于高新区没有人大和政协,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督,就更应该主动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廉政建设,营造良好的内部氛围,形成遇到问题查原因、补漏洞、自我完善的工作机制。四是要高度关注敏感性案件和新类型案件。建立请示、沟通机制,强化法官的责任意识,提升法官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