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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开发区法院院长 郑水泉

郑州开发区法院强化科学管理

推行“三加二”管理模式

  发布时间:2009-06-23 09:21:52


    管理出公正,管理出效率。郑州开发区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推行“三加二”一体化管理新模式,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为法院的科学、高效地开展各项管理工作提供了成功的范例。

    一、“三加二”一体化管理模式概念解读。

   “三加二”一体化管理新模式遵循“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按照“审判管理为中心,其他管理为保障”的基本原则,既分类管理,又协调统一,对法院的各项管理工作进行了整体系统设计。该管理模式将法院管理工作划分为队伍管理、审判管理、司法政务管理、改革管理、外宣管理五大类。其中队伍管理、审判管理、司法政务管理是法院的三大主体管理,辅之以改革、外宣二块次主体管理工作。这五块管理工作的管理体系既相互独立、又相辅相成,有机统一,五位一体,形成郑州开发区法院全方位的管理体系。

    二、“三加二”一体化管理模式的内容

   “三加二”一体化管理模式从形式到内容都注重发挥“人”的作用,让“人”去管人、管事、管物,让“人”在法院的管理工作中始终充当主角,发挥最大作用。

   (一)构建以人为本队伍管理制度,发挥每个人的最大潜能。

在法院队伍管理中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处处体现以人为中心,搭建一个有利于每个人施展才能的平台,发挥出每个人的最大潜能。其主要做法有:①加大对现有人员培训、教育工作力度,适时推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②量才适用,对人员进行分类管理,按照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办法对各类人员进行效能考核。③院领导带头发挥“四个模范”作用。要求院党组成员成为团结协作的模范、公正司法的模范、廉洁自律的模范、勤政为民的模范。④建立“五评一考”机制,即党风廉政目标责任制考评、业务目标考评、作风纪律查评、社会公众讲评、本院干警民主测评,一年进行一次业务知识考试。⑤开展“六个一”活动,要求每位法官一年开好一个观摩庭、制作一份优秀法律文书、编写一个好案例、发表一篇好文章、讲好一堂法制课和考出一个好成绩、提出一个好建议。

队伍管理新模式的推行,使开发区法院干警的素质普遍提高。目前全院共有76名干警,本科以上学历达到了90%,有硕士及在职研究生20余人,两位法学博士也扎根我院。2008年 我院有30多人次立功受奖。

   (二)构建以调解为主的审判管理制度,倾力营造和谐社会。

为更快捷地解决纠纷和矛盾,更好地促进社会的团结和稳定,我院推行了“调解忠告卡”制度,在群众来法院立案时向群众发放调解忠告卡,同时还配套推行“小额法官制度”、电话调解、委托调解、熟人调解制度等措施,推动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郑州开发区法院还出台了多项审判管理制度,加强审判工作:①推行有本院特色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②推行“一小时立案并转办”、“一月结案法”、“两牌三卡”制度:两牌即两牌催办制,适用黄牌、红牌催办院定和法定超审限案件,以提高效率、监控审限,杜绝超审限办案;三卡即当事人须知卡、当事人监督建议卡、调解忠告卡等制度;③加大执行力度,推行“综合执行法”,即按以下十种方法,针对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以解决执行难:教育法、预备执行法、责令被申请人申报财产法、限制被执行人处分财产和某些消费法(包括限制高消费)、曝光法、举报奖励法、变通执行法(包括发放债权凭证)、艺术执行法、强制法、领导重视法;④抽调专人评查裁判文书,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检查卷宗,建立错案责任追究制;⑤实行庭审观摩考核制;⑥建立和健全审判质量监督评估体系,评出精品案件并予奖励;⑦坚持和落实“发还案件讲评制”,由主管院长、庭长定期对发还、改判案件进行讲评,以不断总结审判经验教训,提高案件质量; 建立院领导值周讲评制度,由上周值班院长就上周的工作予以讲评,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安排下一步工作。

   (三)构建以综合督察制度为特色的司法政务管理制度,督促保障各项措施的落实。

好制度贵在落实,郑州开发区法院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推行综合督察制度,由专职督察员对审判工作中各种不规范司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法院各项制度的落实。为配合综合督察制度的实施,又配套出台多项措施:①建立值班、车辆管理、考勤、印章管理、档案保密管理、财务后勤管理等制度,规范办公秩序、环境秩序、生活秩序;②约法三章,即:干警上班点名或签到;中午禁酒;工作时间着审判服装。③实行“四防禁”和“一票否决”制度;四防禁即:防禁发生违法办案、防禁发生干警违法违纪、防禁发生安全事故、防禁发生新闻曝光。一票否决即凡出现违法审判,受到责任追究等一票否决情况之一的,取消责任人的当年评先资格,同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以改革促进法院各项管理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上述三项管理制度的发展要与时俱进,需要不断地改革和创新。改革管理要围绕队伍、审判、行政三项管理水平的提高进行,改变现有管理制度中滞后的、不合理的模式和做法,增强三者的内在协调统一,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改革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遵循合法、便民的原则,逐步推进,要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有利于增强司法能力、有利于提高干警素质与积极性、有利于树立法院良好形象,积极、稳妥、有序的进行。

    (五)以宣传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对外良好形象。

法院队伍、审判、行政管理及其改革发展都离不开对外的有力宣传,因此,外宣工作对前四项内容的发展起着有力的推动作用。外宣工作要注重提高法院知名度,以树立名法院、名法官为目标,宣传法院的工作实绩,把法院的真实工作面目展示给社会;大力宣传正面典型,把人民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勤政廉洁的精神风貌充分展现出来,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

有效的宣传很好地树立了我院在社会上的公正司法形象,也引起了省、市法院领导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关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08年 11月27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张立勇院长针对《河南日报》刊登的郑州高新区法院推出的《缓刑预告书》制度,作出重要批示:“郑州高新区法院发放《缓刑预告书》的做法很好,应在全省法院推广”。

    自2004年底推行“三加二”管理模式一来,郑州开发区法院已逐步驶入良性、互动发展轨道,执行、调研、宣传等多项工作均走在省、市基层法院前列。建院当年即被上级法院通令嘉奖一次,2005年、2006年连续两年荣立集体三等功,2007年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2008年开发区法院荣获 郑州市“五一”劳动奖状。

责任编辑:周国华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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