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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法院对一拒执“老板”拘留15天

  发布时间:2009-06-26 15:57:46


    6月21日,高新区法院强制执行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李某拥有一家资产几十万元的私营企业,完全有能力偿还却拒不偿还2万元的欠债。经该院调解后仍一拖再拖,最终被法院拘留15天。

    今年1月17日,李某向与其长期合作的生意伙伴黄某出具一份欠条,欠条显示李某欠黄某货款2万元,李某同时承诺两天内还款。但此后李某一直未付。黄某索要未果,向法院起诉。在诉讼中,二人经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李某于2009年5月16日前一次性付清。因李某未按期履行,黄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集中查询了被执行人的财产。调查结果显示,李某虽然没有银行存款,但名下有一家公司,且在正常经营,完全具备还债能力。随后,执行法官多次书面传唤李某,但李某一直置若罔闻,后来干脆连电话也不接。执行人员于是主动找到李某公司,现场做双方的协调工作,希望能够促成和解,但李某并不配合。因被执行人李某有履行能力仍拒不履行,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该院决定对被执行人李某拘留15天。

    出人意料地是,在李某拘留后,李某的家人马上与法官联系,表示同意还款。不到两个小时,李某的家人就将款主动交到法院。鉴于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义务,该院提前解除了对李某的拘留。走出拘留所的李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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