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市中院民一庭在高新区法院举行民事二审发回、改判案件讲评会。市中院民一庭庭长刘文辉、副庭长欧阳梅、副庭长胡忠宇结合案件进行了重点讲评,高新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安利及全体民事审判一线法官参加了讲评会。
在讲评会上,市中院民一庭刘文辉庭长整体分析了发回、改判案件特点和成因,并针对高新区法院上半年17件发回、改判案件中典型案例进行了实例分析,同时对二审中有关新证据、时效问题、侵权案件赔偿标准等问题的掌握进行了讲解。并提出:一是一审法官要认真研究发回提纲,重视撰写改判案件评查报告,真正发挥二审的指导作用。二是一、二审法官要加强沟通联系,统一执法尺度。在发回或改判前、在重审案件裁决前通过沟通,减少发回、重审案件数量,减轻信访压力。三是一审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一定要找到平衡点,合情合理,要符合一般价值观,避免当事人因此上诉而导致案件改判。
陈安利副院长指出,通过此次市中院民一庭到郑州高新区法院进行民事案件发回、改判案件讲评活动,加强了上下级法院沟通联系,强化了上级人民法院对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的指导,感谢市中院民一庭为此作出的努力,高新区法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民事审判工作一定会更上一层楼,取得更好的成绩,树立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