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有效缓解审判压力,我院党组在采取内挖潜力措施的基础上,仔细分析有效提高办案质效的途径。经院党组讨论决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抽调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办公室、审管办等部门工作人员,联合组成调研小组,赴外省先进法院进行学习考察。
8月23日,在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樊永鸿的带领下,调研小组奔赴北京、天津两地,开展了为期4天的实地考察,考察对象为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天津市滨海新区法院(原天津市开发区法院)。调研小组通过实地走访,亲身感受审判流程管理方法及办案效率,对比我院工作实际,总结出三条经验:一是向科技要效率。海淀区法院信息化建设科技含量高,具备自主研发应用软件能力,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方面发挥很大作用,而我院信息化建设与本市基层院相比已极其薄弱,远远不能适应当前需要,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刻不容缓。二是向管理要效率。海淀区法院近年来推出的典型法官李红星,连续三年办案均在800件左右,而其配备的书记员仅有一人,办案如此高效,除自身工作安排合理外,科学管理也为其提供了坚强保障。审判工作中的事务性工作进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实现工作的集约化,减少重复劳动,将法官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剥离出来,专职审判工作,提高审判效率。三是向观念要效率。观念决定行动,海淀区法院的审判管理工作,遵循“服务与管理”并重的原则,坚持“服务先行、渗透管理”理念,适应本院审判规律,在提高审判质效、促进规范方面发挥巨大作用。结合我院审判管理工作实际,变管理为服务,以提高审判质效、促进诉讼规范为目的,打造我院典型文化,用思想教育提升队伍素质、引导法院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