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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法院适用督促程序尽快审结一批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2-11-19 11:11:02


    全省法院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已经开展,郑州高新区法院深入贯彻活动精神,对一批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建议适用督促程序,力争尽快办结,最大限度保护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原告王超帅、李斌等是被告郑州市四季温泉商务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因公司经营不善,拖欠多名员工工资。因多次索要无果,王超帅等人便持经公司签章确认的工资表到法院起诉,要求判决被告郑州市四季温泉商务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工资。郑州高新区法院立案庭法官了解情况后,建议当事人选择更为快捷的督促程序,即由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十五天内向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督促被申请人郑州市四季温泉商务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及时支付拖欠的工资。郑州高新区法院采取督促程序、发出支付令的方式解决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大大加快了进城务工人员维权的步伐,取得了良好成效。这正是郑州高新区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为民司法,积极贯彻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精神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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