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省、市两级法院第三次集中曝光“老赖”暨“执行开放月”活动启动仪式后,郑州高新区法院迅速行动起来,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当天下午,一起“骨头案”得以顺利执行。
张某申请执行白明(化名)、白鹏(化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二被执行人住所地均在上蔡县,在与申请人沟通后,承办人执行局副局长王欢将案件委托上蔡县人民法院执行。上蔡县法院立案后,一直未取得实质性进展。郑州高新区法院也对二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等信息进行了调查,未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申请人后来向法院提供了二被执行人对外承揽工程,可能有未结工程款的线索,承办人非常重视,四处奔波、调查情况,通过多方做工作,终于使案件有了转机。承办人安排双方当事人见面,申请人称其后续治疗仍需大概一、二万的费用,若判决确定的数额53000元(含迟延履行利息)能全部履行的话,其后续治疗费用将不再起诉而由其自行负担。但被执行人仅愿意承担30000元。鉴于双方差距较大,承办人进一步对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最终同意拿出43000元。为使案件能一次性顺利解决,减轻申请执行人的诉累,解决当事人的燃眉之急,法院向申请人发放了司法救助基金10000元。11月28日下午,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和解协议,并现场交付了案件履行款。
此案许多媒体进行了采访报道,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打响了郑州高新区法院集中曝光“老赖”暨“执行开放月”活动的第一枪,显示了法院力取执行攻坚战胜利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