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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级法院与郑州市中级法院联合召开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暨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审判实务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2-12-07 10:31:30







    11月2日上午,河南省高级法院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主办、郑州高新区法院承办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暨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审判实务研讨会”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隆重召开。省法院副院长史小红、省妇儿工委委员、省妇联副主席王秀芝,省法院民三庭庭长刘冠华、民一庭副庭长张宗敏、研究室副主任王少禹、团省委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副部长史方、郑州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吴爱平、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勇赛、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新生、副院长王志民、高新区法院院长靳四梅以及全市各基层法院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和郑州两级法院相关庭室的负责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特别邀请了郑州大学法学院吴洪教授、靳建丽教授参加会议并进行点评。会议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志民主持,高新区法院院长靳四梅、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张建国致欢迎词。

    王志民副院长首先介绍了我市两级法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暨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指出婚姻家庭案件的审理直接关系到妇女儿童的合法民事权益能否得到妥善保护。近年来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不断呈现出新情况、新特点,法院在审理中面临着当事人举证难、财产处理难、法律适用难等三大难题。为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加大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王志民副院长就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六点意见:一是提高对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的思想认识,妥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二是加强诉讼调解,确保婚姻家庭案件审理中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践行群众路线,加强对妇女儿童一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四是完善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专门合议庭建设,积极推进专业化审判;五是强化能动司法,延伸法律服务职能,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法律咨询;六是多方协调联动,建立长效机制,形成维权合力。

    参会人员针对研讨会的四个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一是判定离婚的标准以及诉讼程序;二是子女抚养、探望权、儿童监护、亲子鉴定、生育权、家庭暴力等问题;三是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处理;四是提高妇女维权及儿童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构建新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动机制。省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张宗敏、郑州大学法学院吴洪教授、郑州大学法学院靳建丽教授、省法院民三庭庭长刘冠华分别对四个主题进行了总结点评。

    省政府妇儿工委委员、省妇联副主席王秀芝讲话指出,妇女是推动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这次研讨会的召开对于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省高院和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充分发挥妇女维权合议庭的特殊重要作用,积极探索解决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全省法院系统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有关妇女儿童法律保护的目标要求,既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又充分考虑妇女儿童的特殊需求,及时总结推广新时期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面推进法制建设中加强对妇女儿童的法律保障。希望各位专家学者继续关注、支持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深入开展理论研究,为制定相关法规政策、科学维权、源头维权提供理论支撑。同时,也希望妇儿工委各有关成员单位结合部门职责,进一步创新服务妇女儿童的机制和手段,及时研究解决维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服务好、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基本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最后省法院副院长史小红发表重要讲话,首先介绍了全省法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今年3月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共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180个,共有法官682人,其中女法官430人;陪审员474人,其中女陪审员303人,女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5489件,此外,全省法院还成立了少年审判合议庭93个。省法院大力加强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调研指导工作,收集、整理、公布典型案例,以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形式明确案件审理原则,统一执法尺度。省法院与民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孤儿身份认定及孤儿父母宣告失踪手续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了孤儿身份认定及宣告其父母失踪的司法程序。省法院联合团省委共同建立“一校一法官”制度,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及时有效化解各类校园纠纷。

    针对下一步的工作,史小红副院长指出,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同志高度重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对我们改进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法院要从推进社会文明进步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认真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一要继续做好包括婚姻家庭纠纷在内的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审理工作。将调解工作贯彻案件审理全过程;加强审判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上下级法院之间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交流,确保司法公正。二要拓展维权思路,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的内涵与外延。给予婚姻家庭纠纷当事人更多的人文关怀,在化解纠纷的同时更要注重心理疏导;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和广度,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深入开展维权法制宣传,大力倡导美满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要与妇联、团委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进行信息沟通与共享。四要适时组织全省维权合议庭成员、妇联等组织的专职维权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于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带有普遍、典型意义的案例进行梳理、汇总、编发,形成案例指导制度。五要加强和改进司法建议工作,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完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提高权益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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