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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批示宣传渑池县法院3名干警救人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4-02-24 11:01:00


    三门峡市渑池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张华、赵军博、王志民下乡办案途中救人不留名的先进事迹,经本报和其他媒体报道后,引起最高法院院长周强的关注。周强近日作出批示:请新闻局协调央视宣传渑池县法院张华、赵军博、王志民同志先进事迹。另,发最高法院官方微博。

  2014年1月30日,农历大年三十,三门峡市渑池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张华、赵军博、王志民3人下乡办案途中,在耿村矿遇到村民孟某骑摩托车摔倒在地,浑身是血。3名干警当即下车施救,并拨打120,把伤者送往医院脱离危险后悄然离去。2月13日,本报以《大年三十,渑池县法院3名干警办案途中遇伤者,他们毫不犹豫下车――扶起伤者扶持道德》为题,对3名干警的事迹进行了报道。2月14日,本报又在头版刊登后续报道《他们举起了道德的力量》。

  接到批示后,三门峡市中级法院高度重视,及时将批示精神传达到全市法院每位干警,并号召全市两级法院向3名干警学习,始终牢记群众路线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时刻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在群众有困难的时候勇于冲在前面,见义勇为,扶危济困,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传递无限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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