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开年以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人民法院为进一步强化“执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大胆进行了执行改革,组织执行局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并结合自身工作,努力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强化执行新措施,创新执行工作新机制,切实履行好司法机关的神圣职责,在多措施并举情况下、迅速执结一起疑难涉军骨头案件。
申请执行人李翠萍与被执行人周广科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2012)开民初字第3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周广科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原告李翠萍借款266万元并支付违约金。该判决于2012年1月24日生效。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仅仅履行了20万元就再也不见面,开始和申请人躲迷藏。
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承办法官迅速向被执行人周广科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同时向有关部门调查、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经过查询,被执行人周广科名下有宝马车一辆,但该车辆不知所踪,查封后无法扣押,有房屋一套,但该房屋属于按揭贷款购买且为唯一一套住房,查封后无法拍卖变现,除此无其他任何有价值的财产及存款,案件进入死胡同。
针对案件僵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没有气馁,而是迅速调整办案思路,局长亲自挂帅组成合议庭研究案情、理清头绪,再次调查被执行人按揭贷款购买房屋偿还贷款的证据,经调查查明,从判决作出至今,周广科一直按月归还该房屋的按揭银行借款,总计12个月达20000余元。经过分析研究认为被执行人周广科在法院责令交出查封的宝马车后拒不交出该车,同时每月偿还银行贷款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建议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经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及时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汇报,同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周广科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2013年3月29日夜被执行人周广科被公安机关从海南省海口市抓获归案。迫于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压力,周广科及其家人主动向法院打电话要求调解。由于30日正好是星期六休息时间,周广科家人很担心法院没有人工作,报着试试的心态询问法官能否组织双方见面调解。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接到电话毫不犹豫决定加班组织双方调解,经过礼拜六、礼拜天连续两天调解,被执行人家人被法官连续加班、忘我工作的认真精神感动,表示再苦再难、砸锅卖铁也要把执行款履行完,双方终于在礼拜天晚上七点多钟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周广科家人替被执行人于4月2日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本金246万元,同时承担违约金220780元及迟延履行利息419220元。三项合计310万元。达成执行和解后,执行法官并没有放松心情,在两天内积极敦促被执行人家人按照和解协议履行。4月2日下午六点钟310万元进入申请进入申请人账户后,承办法官终于揉着酸疼的腰长舒一口气说道,总算把这个骨头案拿下啦。
近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李文涛告诉在向上级法院的汇报中称, 2013年以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积案清理集中行动,目前已清理积案8起,打响2013年度清理积案活动第一枪,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维护了企业和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