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高新区法院党组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

  发布时间:2014-07-31 17:58:14



    7月31日,高新区法院党组召开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安排部署我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全体党组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樊永鸿主持。   

    约谈会首先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应敏峰传达了《省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和郑州中院的相关会议精神。随后,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文涛、刑庭庭长郭文政、民一庭庭长李建涛分别进行了表态发言。最后,党组书记、院长靳四梅结合当前形势和我院的实际情况,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了总结发言,她强调,一是要认识到主体责任是领导干部应有的责任。要认识到主体责任是领导干部的工作职责,是直接责任,是政治责任;二是要领导干部明白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要把好廉洁从政表率关、群众利益维护关,权力制约监督关、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关,坚决防止权力滥用,损害群众利益;三是要落实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树立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做到敢抓敢管,做到人人有责。

责任编辑:高云鹏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094226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