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上午,全省工伤认定理论研究会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议室举行,我院行政庭法官应邀请参加了此次研讨会并就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作了发言。
此次研讨会是由我省人社部门组织的,省、市法院及部分基层法院行政审判法官及和各地市的人社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就2014年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4年4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委员会第1613次会议通过),做了详细的讨论。参会人员针对法律与行政法规在司法实践中理解和具体适用问题,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激烈讨论,例如职工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内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应认定为工伤及“劳务派遣人员、企业挂靠的情况”在法律范畴内如何界定等社会敏感问题进行了激烈探讨,参会人员各抒己见,认真交流和分析。
此次会议,是我院行政法官首次参与专业性问题理论研讨会,为辖区内行政和司法的有机衔接搭建了一个全新的交流平台,让法院行政审判人员与行政机关相关部门就法律适用及实践中的操作问题进行了详细深入的沟通和交流,是司法权与行政权的有效结合,在法律适用及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操作层面达成统一和共识,避免了法律法规和行政政策方面的漏缺,更好地发挥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减少诉累,节约司法资源,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一个良好的开放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