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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25 16:20:14


招聘单位名称:河南瑞诺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用工岗位:司法辅助人员(派遣至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工作)

工作地点:

1、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6号(法院本部工作地点);

   2、郑州市经开区第三大街与航海路交叉口东南角(行政庭司法辅助人员工作地点)。

   3、郑州市经开区第五大街与经北五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经开区中心法庭司法辅助人员工作地点);

   4、郑州市高新区药厂街与长春路交叉口向东400米路北(高新区中心法庭司法辅助人员工作地点)。

招聘人数:

司法辅助人员共120人,其中法院本部106人;行政庭3人;经开区中心法庭4人;高新区中心法庭5人。

相关要求:

(一)符合报名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2、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高度的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2、具有法学专业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本科学历可放宽专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意见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标准,身体无残疾,无纹身;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文档编辑等工作,具有法律工作经历或国家速录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的优先录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内纪律处分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岗位职责:

承担法庭记录、卷宗装订、文书送达等司法辅助工作。

工资待遇

1、工资:试用期月工资为1600元,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用工单位同意继续留用的,正式工资为2622.55元(含社保);

2、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

管理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2年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到法院工作。考生履行合同情况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考试录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4日至2016年5月31日

2、报名地点:郑州市管城区郑汴路与东明路交叉口北50米御玺大厦A座7层。

联系电话:0371-66389688。

联系人:杨老师

3、提供材料:①个人简历②一寸照片一张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⑤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⑥2016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或院系出具本年度毕业证明。

4、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完成后等待通知考试时间及地点。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书记员工作相关内容。

(三)计算机实际操作

考试时间:笔试结束后进行。

考试内容:考察考生的计算机录入能力。

(四)面试

考试时间:计算机考试结束后进行。

考察内容:考察考生临场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

(五)确定应聘人员考试有效成绩。考试有效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有效成绩=笔试成绩×30%+计算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六)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有效成绩,按照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结合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最终确定120人。

责任编辑:陈晓菲 杜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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