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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五个禁止”规定

真正做到人民法官为人民

  发布时间:2012-01-03 09:10:50


2009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即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岗位。

在落实执行“五个禁止”的规定的时候我们首先应该清楚“五个禁止”规定出台的背景。就在今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履职一年的工作报告时透露,去年共查处违纪违法人员712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05人。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称,当前各种消极因素对法官队伍的影响和侵蚀仍然较为严重,少数法官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仍时有发生,特别是极少数法院领导干部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腐化堕落,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损害了司法权威性和司法公信力,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经过认真查,当前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少数法官在“请托说情之风”的影响下,利用职权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针对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五个严禁”的硬性规定。

我们常说,“法院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这句话其实包含了两方面的意思:一是社会上的任何纠纷都要具有可诉性,不论解决纠纷的层级如何设计,其最终都应可以诉至法院;二是法院的裁决要具有公正性和公信力。而“五个严禁”规定的出台是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当前司法审判活动中出现问题最多、最突出的“请托说情之风”而设立的禁止性规定,是针对贪污腐败、司法不公开出的有力处方,对司法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制约功能。我们通观“五个严禁”,其核心精神是反对贪污腐败,追求司法公正。司法一词兼有“正义、公正”的含义,司法即公正,司法的过程就是实现公平正义的过程,法院往往被视为实现公平正义的殿堂,法官往往被视为公平正义的化身,司法公正是人们寄予司法机构的最高期望。而司法是否公正,在制度完备的基础上,主要取决于法官,法官是法律形象的代言人。所以法官必须忠实于法律,以公平正义为终极价值追求。但正像最高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说的“中国是人情社会”,“请托说情之风”盛行,而“五个严禁”的行为又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发现和查处违反“五个严禁”行为的工作将会有一定的难度。可是倪寿明也说了“与以往的纪律规范等软性约束不同,人民法院此次反贪肃整要求制度化。”他指出,“五个严禁”将成为高压线,谁踩线制裁谁。

其实话说回来,正像上面所云,法官是法律形象的代言人,“五个禁止”的出台其实更像是一张试卷,它在检验人民法官对人民的态度,是在检验人民法官对公平正义的诠释,更是检验人民法官的人生定位。

这张试卷想得到高分其实也并不难,如果能做到以下几点,人生和事业的高分是不难取得的。第一,法官应该是严明的。同时,法官应该独立思考,不存有任何偏见,致力于探求案件事实真相,正确运用证据,正确适用法律,做出正确裁决。为此,法官有权拒绝他人的不正当干预,也有义务不干预他人办案。第二,法官应能耐得住孤独。按照西方的说法,在这个世界上,唯独“神与法官不可交友”,把法官与神并列,一方面表明了法官这一职业因其中公正而具有的神圣性;另一方面,也是对作为人的法官的一种很高的要求。特别是在中国这样一个讲究“天理、人情”的人伦大国、熟人社会,法官必须能耐得住孤独寂寞,摒弃错综复杂的人伦关系,谨慎社交,以内心的正义理念为指导,客观公正地司法。我国的一位学者曾把法官的个性、活法概括为孤独化、魅力化和贵族化。如果不能孤独化,恐怕很难魅力化、贵族化。第三,法官应该能守得住清贫。清廉是司法公正的前提,作为中立者的法官,应该廉洁自律、无欲无求,既不送“礼”也不收“礼”,视富贵如浮云,不为利益所诱,不办理金钱案。

还记得当我刚开始参加工作,第一次走进法院的大门的时候,看到的是庄严高悬的共和国国徽和那迎风飘动的五星红旗,一股神圣感与自豪感油然而生,同时也感受到一种敬畏,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扪心自问,这种感受来自何方?是法院名头的煊赫?还是司法本身的威严?最终我意识到,这些都不是,这神圣、自豪、敬畏与责任,是来自于人民法院所担负的——人民的嘱托,人民的信任,人民的殷切期盼。如今回想起当时的想法再与“五个禁止”的规定使我更加肯定“人民法官为人民”这句话的重要性。作为人民法院的作人员必须把“五个严禁”视为一条“高压线”,触之危险,避之安全,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我们要始终奉行“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自觉遵守“五个严禁”的要求,做到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不要被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所施的“恩惠”诱惑,要能忍得住寂寞,耐得住清贫。否则,就会利令智昏,从而让庄严的天平失去平衡,让自己的良心遭到天谴,有朝一日你良心发现,就只好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去乞求上帝的宽恕,遗恨终生。自己一定要认识到,能进入国家审判机关不容易,一是受党和人民多年的培养方才有了你今天的成就;二是承恩父母多年抚育和家人的支持方才有了你今天的成功;三是自己通过十年寒窗和多年的奋力“拚杀”,方才有了属于你自己的一片天地。所以,务必要倍加珍视今天已经属于自己的一切。面对当事人的亲近和热情,我们一定要多问几个为什么,保持法官的高尚情操,富贵不能淫,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切不可用神圣的法律去和不正之风作肮脏的交易。殊不知: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免费的午餐。案件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对你的亲近只是为了满足他的一己之私,其目的达到后,他可管不了你是“五个严禁”的惩罚。

综上所述,“五个严禁”来的太及时,“五个严禁”“严”字当头,以“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为首惩,以“严禁泄漏审判工作秘密”为终罚。条条有指,款款有所向,严厉中缊含着慈善,彰显着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对法院工作的人性关怀,适应了新时代对人民法院工作者的要求。细化了法院干警的违纪违规行为,具体了处罚规则,使法院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明白有所为,有所不为;有如寒气逼人的两把利剑高悬,让人不寒而栗,可以有效防止法院工作人员以身试锋,避免了因违纪违规遭遇严惩的令人痛心的结局。同时也让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望而生畏,知难而退,免打我们法官和案件承办人员的主意,确保我们的法官行得正,坐得端。所以,有了“五个严禁”就等于给人民法院的执法为民、公平正义加上了一道保险。为此,我们必须把“五个严禁”认真贯彻落实到位,真正做到人民法官为人民,用国家的法办人民的案,让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没有市场,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审判环境,使人民法院的头顶上,永远都是朗朗之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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