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省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巡查问责办主任韩豫宛一行到郑州高新区法院调研案件质量评查问责工作。高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水泉汇报了该院审判管理工作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韩主任在听取了汇报后,对该院案件评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高新区法院在面临新类型案件多、压力大、要求高的情况下大胆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在服务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绩,其中有些做法值得推广:
一是党组高度重视,建立权威评查机构。从整合权威审判资源出发设立评查办公室,由主管副院长任主任,各业务庭(局)长为成员,对案件采取自查自纠、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交叉评查及邀请政协委员、法律专家及法学教授参评等各种形式进行评查,既确保评查具有权威性,又使案件评查覆盖率达100%。二是细化评查内容。依照省院评查标准从实体、程序、文书制作、卷宗装订方面对评查内容进行细化,凡初评为不合格的案件统统不予归档。三是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情况汇报、通报机制,审委会每季度听取评查办汇报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情况并研究制定整体性工作措施和意见;评查办每季度对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进行一次归纳汇总,在全院通报。四是建立案件质量讲评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院长亲自讲解的全院案件质量讲评会议,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提出具体解决措施;着重对二审改判、发还和问题较多的案件进行“会诊”,分析原因,使全体审判人员从中汲取教训,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在此基础上及时制定修改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规范司法行为。五是充分运用评查成果,为每一名法官建立办案质量档案,将办案质量作为法官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办案质量优秀者给予评先、晋升等奖励;办案质量差劣者给予批评、扣其绩效考评分值,并取消其个人及所在部门评先资格等处罚。
对今后的案件评查工作,韩主任指出:一、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应常态化。首先,应从思想上认识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既是自纠机制,也是法官的自我约束机制,案件评查工作是关心、爱护法官和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的有效措施;其次,案件评查工作应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加强针对性,为审判工作服务,在现阶段应加强对信访案件的评查、化解与处理。二、加强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审判管理工作接点的研究。案件质量评查是审判管理的核心,要逐步向法院审判管理过渡,审判管理是一个系统性工程,要研究如何将审判管理进行职能重组,通过管理来解决目前出现的普遍问题,向管理要效率、要公正。三、进一步加强案件评查的网络信息化进程,要逐步推行案件信息网络化,通过案件信息公开化推动案件审理的规范化,以科学管理切实强化案件质量监管力度。韩主任殷切希望高新区法院能够在审判管理方面探索出新路子,走在全省法院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