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靳四梅院长出席交流会并致欢迎词

交流会现场
1月26日,郑州高新区法院、郑州市律师协会在高新区法院八楼会议室联合举办了“审判业务中裁判观点和律师代理案件观点”业务交流会。高新区法院院长靳四梅、副院长周国华、郑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丁香、法学教授靳建丽、张 晓、《公民与法》杂志编辑部副主任丁亮及高新区法院法官代表、律师代表、金融机构代表等近五十人参加了交流会。会议由高新区法院院长助理、审管办主任刘学主持。
在欢迎致辞中,靳四梅院长表示,法官、律师、法学专家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举办业务交流会就是结合实务搭建良性互动的对话平台,分享思路、互通信息、厘清认识误区、碰撞观点火花,共同推进我国民主法治进程。在交流会上,金融机构代表、律师、法官共同深入探讨了金融机构债权转让、民间借贷中夫妻共同债务等热点难点法律问题,就审判业务中的裁判观点和律师代理案件的观点交换了意见,法学专家给予了精彩中肯的点评。
这次会议有效地促进了律师、法官的业务交流,增强了法院工作与律师工作的良性互动,进一步推进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