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高新区法院执行局邵龙法官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某处见到法院4月份发布的一份执行悬赏公告所述被执行人赵某。执行干警根据举报线索迅速出击,成功将被执行人赵某拘传至法院。
据了解,该案系武某申请执行河南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一案,案件标的七千余元,赵某系该公司法人。武某原系该金融服务公司员工,离职后公司尚拖欠其部分工资。武某多次讨要无果,遂向高新区法院起诉。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该金融服务公司支付拖欠工资款项。判决生效后, 该金融服务公司未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武某遂申请强制执行。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受理案件后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5日内履行法定义务。但该金融服务公司法人赵某长期外出,下落不明,案件执行陷入僵局。随后,高新区法院依据申请人武某的申请,公开向社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施行悬赏执行。在执行悬赏公告发布四天后,就依据群众的举报线索成功拘传被执行人赵某到案。在赵某被拘传至法院后,在得知如果继续对抗法院执行所面临的拘留甚至刑事处罚后,当即表示马上履行法定还款义务,案件顺利执结。
据郑州高新区法院执行局李文涛局长介绍,在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阶段,法院针对被执行人除采用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查询、冻结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强化拒执罪打击力度等常规手段外,还不断加大失信全媒体曝光,发布悬赏公告等可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的执行举措助力执行,目的是提升执行工作的公众参与度,争取更广泛的理解与支持,进一步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在切实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