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告
侯永奇:
本院受理原告郑州卓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191民初10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彭磊 联系电话:0371-6952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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