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艳萍
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加强社会诚信机制建设,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关于金全安申请执行耿艳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25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耿艳萍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件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关信息:耿艳萍,女,汉族,住郑州市金水区天赋路28号24号楼2号,身份证号:41081119****275021。
希望知晓被执行人耿艳萍下落的公民向本院提供线索。如提供的线索准确,本院根据提供的线索将耿艳萍拘留至本院后,申请执行人自愿向举报人酬谢1000元。
举报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举报电话:186*****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