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中的郑州高新区法院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1-04-11 13:27:46
郑州高新区法院由郑州市委研究决定筹建、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月3日批复设立,2006年11月奠基兴建办公楼,位于郑东新区正光路6号,管辖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郑东新区(部分)区域内的各类一审刑事、行政诉讼案件;诉讼标的额在800万元以下的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下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的民商事案件;婚姻、继承、家庭、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以及群体性纠纷案件;执行案件;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各类案件。郑州高新区法院现有干警97人,员额法官42人。
郑州高新区法院坚持抓业务首先抓队伍,抓队伍先抓班子,抓班子先抓思想的工作思路,加强党建工作,发挥“两个作用”,努力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以领导班子率先垂范作用推动队伍建设。建院以来郑州高新区法院审结案件数每年都在大幅上升。郑州高新区法院积极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 先后创立了“一六工作新机制”和“一三”配套办法,推行“一小时立案并转办法”、“一月结案法和小额法官制度”、调解忠告卡制度、“红黄两牌”催办制度、“综合执行法”、缓刑预告制度等司法为民、便民举措,取得了良好成效,受到普遍欢迎。
郑州高新区法院将司法为民作为工作之根本,要求法官悉心体民情,耐心听民声,精心解民忧,切实落实便民、利民措施。通过开展巡回审判,开设假日法庭,送法进社区、进企业等,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开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妥善解决了一批关系民生的案件。同时通过开展院长接待日、“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等活动,做好解疑释惑工作,有效解决了一批当事人诉求比较强烈、反映问题比较突出的案件,避免了诉讼变成信访,初访变成重访,重访变成集体访、越级访,甚至群体性事件,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社会矛盾的发生。
撒下汗水结硕果,郑州高新区法院2004年被上级法院授予集体嘉奖,2005年被上级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2006年被上级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被市政法委授予“两严一创”先进单位,被河南省政法委授予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县(市、区),2007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2008年被郑州市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2009年、2010年、2011年连续三年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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