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加强社会诚信机制建设,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执行耿壮丽、张凤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18年4月4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耿壮丽、张凤丽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件被执行人财产相关信息:耿壮丽名下的豫A7JZ16奥迪牌汽车,车辆识别代码为101791。
希望知晓上述被执行人车辆下落的公民向本院提供线索。举报人协助查控到被执行人上述车辆的,在车辆拍卖
或变卖所得款项超过10万元或超过贷款结清金额1万元的情况下,给予举报人每车次1万元的奖励。
举报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举报电话:0371-69520869、133*****。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