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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法院召开省、市政法委执法检查活动暨交办执法检查案件活动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11-05-07 10:36:43


    5月7日,郑州高新区法院召开省、市政法委执法检查活动暨交办执法检查案件活动动员大会。全体党组成员及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周国华副院长传达了5月5日下午在郑州中院召开的郑州市法院系统执法检查活动案件甄别交办暨自查自纠活动动员会的有关精神,宣读了郑州高新区法院执法检查活动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并对此次执法检查活动涉及我院的20件案件做了整体的安排和部署。

    党组书记、院长郑水泉进一步指出此次执法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并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思想上高度重视。要学习贯彻省市政法委关于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的要求,端正态度,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进一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为实现开发区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力支持。

    第二,目标任务明确。确保6月底前,排查出的执法问题整改95% 以上,确保“七一”期间我院不发生涉诉进京非正常访、进京赴省集体访、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对此次执法检查活动涉及我院的20件案件,按照郑州市中级法院的要求,5月底前办结90% ,6月底前全部办结。

    第三,加强组织领导,各业务部门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和一名直接负责人,具体负责联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第四,严格问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业务部门要认真自查,对错案或因作风不良、态度蛮横引发群众上访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涉诉信访问题推诿扯皮、久拖不决引发重复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五,建立自查自纠案件台账,按时报送自查自纠报告。各业务部门要将纳入自查自纠的案件逐案建立台账,将执法问题以及针对问题制定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形成自查报告,按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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