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法治杂志《民主与法制》第11期以《“公廉”:法官立身之本——访郑州高新区法院院长郑水泉》为题,报道郑州高新区法院“公廉治院”之后,在全国政法系统引起强烈的反响,并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热议:“只有法官具有公廉的品德,审判公正才能得到可靠保障”。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对此做出重要批示:“请郑州中院总结高新区法院的经验,并予推广。”
郑州高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水泉一直强调,公正是司法之灵魂,廉洁是法官之生命。郑州高新区法院自建院以来始终以廉政建设为龙头,将“公”和“廉”作为法院的立院之本、法官的立官之本,将廉政建设作为法院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以公、廉保障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多年来,郑州高新区法院坚持依法公开审判;强化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实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落实天天院长接待日制度;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以上述举措推行司法公开。为保证司法公正,郑州高新区法院确保一切诉讼和审判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并在确保司法合法的前提下,解决合理性问题;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面落实综合执行法,多管齐下,破解执行难题;坚持调解优先,做到案结事了;加强审判管理、案件评查工作,落实发还、改判讲评制度。郑院长坚持推行的一月结案法、小额法官制度、黄、红牌催办制成为保障高效司法的法宝,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设置导诉台和诉讼引导员;发放“调解忠告卡”;坚持巡回审判;开设“假日法庭”;推行“缓刑预告制度”;这些便民措施的开展闪烁着司法为民的光辉。
郑水泉院长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法院和法官的生命线工程来抓,强调开展廉政建设,教育是基础;领导带头是关键;制度是保障;需加强内部制约、外部监督;强化廉政经常性管理、动态管理;严格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厚德才能载物,德正方能法严。由于郑州高新区法院始终坚持“公廉治院”,践行司法为民,狠抓队伍建设,近年来,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得以不断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