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申法官,真是麻烦您了,疫情期间,您还给我们一次次打电话做工作,我的钱要回来了,我不起诉他了。”2月13日,郑州高新区法院一民事案件原告郜某联系其案件承办法官,郑州高新区法院高新区中心法庭副庭长申晓娟,主动要求撤诉。


本案系劳务费用纠纷,被告马某因建筑工程施工需要,雇佣原告郜某进行施工,在工程如期验收后,却未按约定足额支付郜某劳务费用。经郜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在春节前将马某诉至郑州高新区法院。春节过后,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流动及聚集带来的感染风险,为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承办法官申晓娟针对特殊时期不能面对面做调解工作,便及时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数十次电话联系被告,耐心细致的向其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双方自愿庭外和解,被告马某于日前向原告足额支付了所欠劳务费用,原告郜某申请撤诉。
申晓娟法官了解到原告郜某现在所处河南省疫情相对较重地市,为减少人员接触,她告知郜某“你只需要手写一份撤诉申请书拍照发给我就可以了,正式资料等疫情稳定后再补。”当日,郜某将手写的撤诉申请书的视频过程及申请书拍照发给了申晓娟法官,法官依法出具相关法律文书,顺利完成撤诉,一起劳务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郑州高新区法院全体干警不忘司法为民的初心,积极运用各种信息化方式,因人制宜与因地制宜相辅助,充分发挥司法服务灵活性,与当事人良性互动,有效避免当事人因处理案件流动或聚集产生的潜在疫情防控风险,在特殊时期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了高效司法、便民司法、暖心司法。